2020年12月18日
第05版:旅游报05版

案例03 北京市文化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按照《“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建设了北京市文化执法信息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面向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由“五大核心系统,一个数据资源中心、八个询问室、一个指挥中心”组成,以首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执行实施、调度指挥、监督指导为核心,以文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及文化执法信息管理与分析为要点,以内部办公管理信息化为保障,以文化执法数据资源中心为支撑。平台整合现有数据资源和内网应用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灵活性、资源可重用、高可用性等特点,避免“信息孤岛”、应用集成和数据交换困难等问题。

平台的建成推进了依法行政、科学执法和执法联动,提升了首都文化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职权履职率和执法能力水平,促进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治保障”的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体制的深化健全大系统指集队伍建设、协同办公、行政执法(含移动执法)、主体信用、IT运维于一体的大系统。

大平台指整合各业务系统,实现统一入口、统一身份管理、统一平台底层交互。

大数据指汇集平台内各业务系统数据,并与外部相关单位建立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融合交换和公开公示;基于平台业务数据,实现海量数据分析,支撑执法决策。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了核心建设目标,即实现执法业务全覆盖、执法过程全监管、借助外围设备提升执法效能、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辅助决策的数据支撑效果。

目前借助平台已办结案件450余件、完成行政执法检查超过7500家次,平台覆盖了市区两级文化行政执法业务,实现了多业务的融合与协同,为首都文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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