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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三关口长城遗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供图  

宁夏素有“关中屏障,河陇咽喉”之称。经国家文物局认定,宁夏境内现遗存有战国、秦、汉、隋、宋、明各代长城,可见墙体总长1038公里,遍布全区19个市、县(区),呈现量大、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

《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了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建立长城档案、设置长城保护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强化了长城保护管控措施,明确提出,长城保护维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最低程度干预和预防为主原则,充分尊重传统工艺,合理运用现代技术,保证长城结构的安全,保护长城的历史风貌。规定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可能影响长城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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