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拟立项国家标准《工业旅游区运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华东师范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拟明确工业旅游区的总体要求以及产品、服务、设施、综合管理、持续改进要求,适用于工业旅游区运营管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
总体要求方面,工业旅游区应有明确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具备开展工业旅游活动的场地和资源,并公开开放。应坚持文旅融合,突出工业文化主题,并关注安全、卫生、环境和社会责任等要素。
资源与环境方面,工业旅游区应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品质优良的工业旅游资源,具有一定独特性和知名度,且能够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同时,环境空气质量、噪声、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污水综合排放等达到相应标准,确保旅游区的环境质量。
工业旅游产品方面,工业旅游区所提供的产品在特色性、丰富性、文旅融合、组合性方面应达到相应要求,工业旅游产品应满足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体验性、具备较深厚工业文化内涵等条件。
服务方面,工业旅游区所提供的咨询接待、导览讲解、餐饮服务、购物等服务应符合相应要求,工业旅游区应提供多种咨询形式、多种讲解方式、休闲餐饮服务或自动售卖服务,设置旅游纪念品商店或产品展示空间等条件。
设施方面,工业旅游区的交通设施、游客接待中心(点)、参观通道、标识标牌、卫生间应达到相应要求,工业旅游区应为旅游者提供停车场或周边停车便利信息,设置游客接待中心(点)、满足最大客流的参观通道、标识标牌等。
综合管理方面,工业旅游区的机构与制度、安全与应急管理、智慧化、品牌传播应符合相应要求,工业旅游区应具备管理主体明确、安全与应急制度完备、运用新技术开展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传递积极向上的品牌形象等条件。
持续改进方面,工业旅游区在统计与分析、评价与改进方面应符合相应要求,工业旅游区应对自身运营管理活动开展监测、评价、预警、调控等,制定游客意见反馈和回复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建议等。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示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