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发布关于征求《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等23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
此次征求意见的23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均为修订项目,主要依据新修订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修订,涉及伞翼滑翔场所、飞机运动场所、山地户外场所、拳击场所、轮滑场所、滑雪场所、体育用品电气部分、射箭场所、气球与飞艇场所、武术散打场所、蹦极场所、游泳场所、漂流场所、定向和无线电测向场所、蹦床场所、攀冰场所、高山探险场所、跳伞场所、冰球场所、跆拳道场所、潜水场所、医疗产品灭菌、航空航天模型场所共23个领域。
其中,伞翼滑翔场所相关标准,对悬挂滑翔翼场地、滑翔伞场地、动力伞场地的起飞场地条件和着陆场地条件进行了规定,新增了动力伞场地的气象条件;山地户外场所相关标准,增设基本要求、标志标识、设施设备、过程管理、应急管理、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等内容;滑雪场所相关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等;气球与飞艇场所相关标准,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安全保障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蹦极场所相关标准,增设基本要求、标志标识、设施设备、过程管理、应急管理、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等内容;游泳场所相关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场所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等内容;漂流场所相关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安全保障等,其中从业人员资格涵盖漂流技术指导人员、救生员、安全保卫人员等;高山探险场所相关标准,增设路线、宿营区、设施设备、卫生环境管理、安全保障等内容;潜水场所相关标准,包括主要技术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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