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近日媒体报道的“酒店厨师在头菜添加庆大霉素”一案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指出,该案件为2023年9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现场查获的案件。对涉事酒店观音山花园大酒店已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对酒店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已依法限制从业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该局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从严打击餐饮非法添加行为。
据悉,硫酸庆大霉素是一种抗生素、处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据《现代快报》此前报道,2023年以来,为预防食后腹泻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观音山花园大酒店厨师长沙某、厨师付某在烧制的鸡汁烩花胶、鸡汁烩蹄筋等“头菜”里,按照十桌一盒(相当于每桌一支)的标准添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累计售出添加该药品的烩菜1612份。2023年11月1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沙某依法批准逮捕。2024年2月19日,该院对沙某、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2人连带承担销售总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32128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4月23日,法院对该案刑事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目前,两人已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金已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