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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上海公安机关近期成功侦破一起以“老年康养”“文化旅游”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经查,涉案公司以“低价旅游团”为引流手段,将老年人带至上海周边后,宣传“老年康养”“旅游养老”等项目,承诺高额回报,诱导老年人进行所谓的“投资理财”。

针对以老年旅游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相关部门应主动担当、系统施策,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从供给端和监管端同时发力,堵住漏洞、疏导需求。

在事前“预防”环节,最根本的是要增强老年人自身的防骗“免疫力”。开展宣传不能止于简单的“标语”,而要深入到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之中。

文旅、社区、银行、公安等多方联动,将防骗教育植入老年旅游服务的每一个接触点。同时,应创新宣传方式,制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情景剧、顺口溜,通过抖音、社区微信群等渠道传播,让防骗知识像广场舞音乐一样入脑入心。更重要的是,旅行社在设计老年旅游产品时,应主动公示费用构成、服务标准、退改规则,并明确告知“任何以旅游名义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均属违法”。此外,相关旅游企业可以在老年旅游团出发前,向家属发送行程提示和风险告知书,建立“家庭—企业”联动机制,让子女成为老年人出游的“远程守护者”。

在事中“制止”环节,关键在于建立灵敏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旅游市场具有流动性强、场景分散等特点,仅靠事后报案往往为时已晚。

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在线下,要发挥旅游一线“哨点”作用,旅行社、景区、交通、住宿等相关经营主体应对异常情况保持警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异常情况,例如,以远低于成本价组织的“一日游”活动、频繁租用大巴接送老年人前往非景区地点、行程中穿插“项目推介会”等行为。在线上,相关部门建立“关键词”预警模型,对“老年旅游+投资”“康养+原始股”等组合词进行自动抓取和风险研判,建立“吹哨—响应—处置”的闭环。此外,应当鼓励社会监督,设立以老年旅游名义非法集资等的举报奖励制度,对出租车司机、导游、社区网格员等提供有效线索者给予奖励,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在事后“处理”环节,核心是要降低老年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并形成“不敢犯”的震慑效应。首先,要推动行业先行赔付制度落地。如果非法集资活动涉及正规旅行社或其关联企业,文化和旅游部门应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并督促启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紧急赔付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受害者损失。同时,要将涉案企业和人员列入旅游行业“黑名单”,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公示,防止其改头换面继续行骗。其次,要完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与金融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对经营范围含“旅游”“康养”且同时含“投资”“理财”等字样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最后,要加强跨区域协作。老年旅游非法集资往往涉及多地,应建立跨区域的旅游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案件线索共享、联合调查、同步收网,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从更深层次看,治理以老年旅游名义非法集资不能只靠“堵”,更要靠“疏”。正规旅游企业应当主动填补市场空白,开发真正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平价、优质的旅游产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发放文旅消费券等方式,支持旅行社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的公益旅游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社交和出游需求。同时,要推动“旅游+金融”的合规创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发老年旅游专属金融产品,以合法金融服务“驱逐”非法集资。

综上所述,以老年旅游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是银发经济浪潮下出现的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也需要行业自律、家庭关爱、社会监督共同发力。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乐、游有所安”,让老年旅游回归服务本质,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健康路径。

(作者单位:中国旅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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