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强化政策支撑,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构建合作平台,健全法治保障等方面,推出16项举措优化文旅领域营商环境。
《措施》提出,强化政策支撑,精准赋能文旅产业。修订文旅领域消费新场景评价体系,围绕邮轮游艇、数字文旅、旅游演艺等新业态,丰富文旅新业态市场的产品供给,推动文旅新场景消费升级。做好文旅招商项目储备。统筹对接重点文旅企业,将一批重点文旅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提高核心品牌吸引力。推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核心品牌提质升级。开展2026年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工作。政企联动打造精品线路。整合全省冰雪温泉、乡村民俗、海洋生态等文旅优势资源,政企联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做好产品线路推广。
《措施》要求,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提供高效便利政务服务。推动实现文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与群众“零见面”办理。办理时限承诺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50%。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高频审批事项、最新政策解读等开展“文旅审批课堂”系列培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审批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强化新业态审批能力。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文旅服务水平,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措施》提出,构建合作平台,拓展市场营销渠道。依托辽宁文旅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国家及省级文旅扶持政策举措。开展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实现游客互换、资源共享,拓展企业营销渠道。依托“东北超”“四季游辽宁推广活动”等,举办“文旅市集”线下营销推广活动。运用“游辽宁”小程序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游客提供便捷服务和快捷投诉处理。
《措施》明确,健全法治保障,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和柔性执法;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激励约束;建立“无事不扰”清单。

辽宁省青少年雪地足球赛现场 周凤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