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旅游业中开展“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聘任评选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激励全省旅游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创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模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聘任评选活动将率先在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甲级旅游民宿、大型旅行社及重点旅游新业态企业中推行,倡导各地以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聘任评选活动。
通知还对“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聘任标准、评选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首席质量官”由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拔任命,并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标杆服务员”由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根据评选条件自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