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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提醒告诫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作者:记者 魏彪 2025-04-29 18:31:41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出提醒告诫。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者售票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景区内游乐场、缆车、观光车、游船等服务项目,应当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景区经营者以及景区内相关服务行业经营者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节日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特色商品等相关商品零售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在销售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据介绍,五一、端午假期,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