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围绕文旅资源开发、场景创新、业态培育、市场治理等领域出台一系列举措,提出将内蒙古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全域全季旅游目的地。
《意见》提出,依托内蒙古文旅资源禀赋,打造草原生态、森林度假、黄河文化、沙漠休闲、边境跨境五大旅游带,因地制宜发展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构建“五带联动、多极支撑”的文旅发展格局。同步完善交通、网络、“潮汐”停车场、公共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重点打造331国道、99号草原公路等标志性风景道。
《意见》提出,深化文旅融合。推进红山文化遗址申遗,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出一批文物主题游径、研学产品,健全“内蒙古礼物”旅游商品体系,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支持文艺院团与旅游经营主体创新合作,推动艺术创作深度融入旅游景区、非遗工坊、文旅街区等消费场景;创新开发艺术研学、文创体验、节庆展演等文旅产品;注重挖掘旅游线路、景区景点等的文化内涵,讲好有深度、有品位、有吸引力的人文故事;推出更多展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历史与现实的精品力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推进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充分挖掘矿产、乳业、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蕴藏的旅游资源,打造特色工业旅游标杆;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打造“小而美”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积极发展“博物馆游”,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推动乌兰牧骑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四季村晚”“村歌嘹亮”等群众文化品牌,让优质文化直达基层。
《意见》还提出,实施旅游景区“强基焕新”行动,完善自驾游体系,重点打造“融合之路”“走西口”“渡·阴山”“浑善达克穿越”等特色线路;大力发展度假露营旅游,支持呼和浩特等地打造综合性露营地,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园发展“轻露营”;加快培育康养度假业态,推进旅居康养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高品质旅居目的地;深挖文化底蕴,培育更多差异化、特色化生态绿色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高等级草原景区、高品质草原度假区和森林旅游景区,建设一批复合型沙漠旅游景区;推动滑雪旅游度假地优化升级,打造冰雪那达慕、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知名品牌。
《意见》明确,抓住用好建设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契机,高水平建设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大力发展边境观光、跨境自驾、特色体育等旅游业态,丰富民俗体验、文化演出、跨境研学等文旅项目,推出专列游、银发游等旅游产品,增强边境跨境旅游发展活力。
《意见》明确,实施“百业+文旅”扩容行动。发展田园民宿、草原宿集、景观农业、休闲牧业等乡村文旅业态,建设一批非遗特色村镇;支持体育场所拓展旅游休闲功能,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赛事进景区”等活动,打造“蒙超”“马超”等融合品牌;建设文旅商综合体和标志性商圈,培育一批国货“潮牌”消费新场景,促进文旅与商贸、会展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旅游演艺产业,创新发展夜间演艺、数字云演艺等业态,支持建设情绪式、体验式服务新场景;支持引进高水平演艺活动;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假日经济、票根经济,持续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创新消费券、惠民卡等补贴方式,放大“文旅一卡通”惠民效应;实施“引客入蒙”和“内蒙古人游内蒙古”计划,用好包机包列政策。完善旅游统计、消费监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