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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促进入境旅游发展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组织入境旅游团、开拓入境旅游境外市场、参加境外国际旅展、赴境外营销推广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进行奖补,进一步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推动全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顺利实施。

根据《办法》,河南设置入境旅游团人次激励奖,对组织境外游客来豫开展旅游活动的旅行社按照境外游客在河南省内过夜的人天数(旅游人数×过夜数)给予奖励。申请奖补的旅行社须组织1000人次(含)以上的境外游客在豫住宿2夜(含)以上,并按要求填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团队审批系统。

此外,河南还设置入境旅游境外市场开拓奖。根据旅行社开拓境外市场情况,此奖项分为参加境外国际旅展补助奖和参加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团赴境外营销推广补助奖两类。 其中,参加境外国际旅展补助奖是指,文化和旅游企业自主参加境外重要国际性旅游展会、购买独立展位、积极营销推广河南文旅资源和产品线路,对其购买的一个标准展位进行补助;参加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团赴境外营销推广补助奖是指,文化和旅游企业积极参加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境外文旅宣传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应任务,参照相关标准规定,补助1名人员的出访费用。

《办法》明确,此次入境旅游激励对象为依法在河南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激励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制,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程序下达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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