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日前发布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游客:“野长城”大多砖块松动、杂草丛生,在没有基本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爬“野长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攀爬未开放长城时,也容易对长城本体造成损毁。“野长城”不是正规成熟的旅游景区,提供不了基本的服务保障设施,部分游客野餐后留下的垃圾破坏了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长城作为文化遗产的整体风貌。
随着户外运动的兴起,“寻野”成为风尚,部分网友将未开放长城当成“网红打卡地”,甚至有一些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组织、招募游客攀爬未开放长城,驴友因攀爬“野长城”而遇险的情况屡屡发生。
“部分游客攀爬‘野长城’甚至爬到烽火台、空心敌楼上直播、合影,导致受伤被困,应急救援和志愿者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营救,这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组织游览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等行为,均属于禁止从事的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是违法行为。同时,“野长城”不是正规景区,缺乏必要的服务和安全保障设施,擅自进入、游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民游客去已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如八达岭长城、居庸关长城、慕田峪长城、司马台长城、黄花城水长城、蟠龙山长城等。
下一步,总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石峡村的乡亲们的回信和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全市长城执法巡查,强化长城保护普法宣传力度,构筑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监管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长城的新格局。创新执法思路,网上取证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探索互联网+监管共治新模式。会同北京市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长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向周边村民进行文物保护法律宣讲。以“案件质量提升年”为主线,着力加强长城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将长城保护内容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提升文物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制发《关于加强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文物保护工作的提示函》,要求各区各单位健全本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夯实文物保护相关人员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