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专栏
关于2009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和五个单项十强旅行社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0年4号)

    依据《统计法》、《旅行社条例》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工作,依据统计调查结果,通过对全国旅行社进行经济指标和综合指标考核,并经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排出了“2009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2009年度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2009年度全国国内旅游十强旅行社”、“2009年度全国入境旅游十强旅行社”、“2009年度全国出境旅游十强旅行社”、“2009年度全国利税十强旅行社”,现予以公告。

                                                                                                      2010年8月27日


    2009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排优排强方法

     一、“全国百强旅行社”排序方法

    (1)国内旅游组织人天、接待人天和入境旅游外联人天、接待人天等4项指标之和进入全国旅行社前300名。

    (2)在以上300家旅行社中,以国内旅游组织人天、接待人天和入境旅游外联人天、接待人天,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旅游业务毛利润,实缴税金,旅游结汇8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此8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0名旅行社。其中,旅游业务毛利润、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实缴税金、旅游结汇4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单项排序前300名的旅行社都被排除。

    (3)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二、“全国十强旅行社集团”排序方法

    (1)集团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额、旅游业务毛利润总额两项指标之和进入旅行社集团的前100名。

    (2)在以上100家旅行社集团中,以集团旅行社成员企业数、旅行社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旅行社子公司)数、外联组织人天、接待人天、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额、旅游业务利润总额6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此6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旅行社。其中,在集团旅行社成员企业数、旅行社子公司数、外联组织人天、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额等4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旅行社集团单项排序前100名的都被排除。

    (3)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旅游业务收入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三、“全国国内旅游十强旅行社”排序方法

    (1)国内旅游组织人天、接待人天两项指标之和进入全国旅行社前100名。

    (2)在以上100家旅行社中,以国内旅游的组团人天、接待人天、营业收入、毛利润4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此4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旅行社。其中,在国内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国内旅游业务毛利润两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单项排序前100名的旅行社都被排除。

    (3)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国内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四、“全国入境旅游十强旅行社”排序方法

    (1)入境旅游外联人天、接待人天两项指标之和进入全国旅行社前100名。

    (2)在以上100家旅行社中,以入境旅游的外联人天、接待人天、营业收入、毛利润4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此4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旅行社。其中,在入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入境旅游业务毛利润两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单项排序前100名的旅行社都被排除。

    (3)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入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五、“全国出境旅游十强旅行社”排序方法

    (1)出国旅游组织人天、港澳旅游组织人天两项指标之和进入全国旅行社前100名。

    (2)在以上100家旅行社中,以出国旅游组织人天、港澳旅游组织人天、出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出境旅游业务毛利润4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此4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旅行社。其中,在出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出境旅游业务毛利润两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进入单项排序前100名的旅行社都被排除。

    (3)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出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六、“全国利税十强旅行社”排序方法

    (1)以利润总额、实缴税金两项指标之和进行排序,取前10名旅行社。

    (2)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利润总额名次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