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助力克拉玛依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文旅产业复苏,进一步叫响“荒野之旅 时尚之都”品牌,制定克拉玛依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出一系列旅游业发展奖补措施,涉及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民宿、旅游纪念品研发和文创机构等。
在支持品牌创建方面,对创建成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补,对于已获得奖补后晋级提升的补助差额部分。对新评为三、四、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20万元、50万元补助,晋升的给予差额部分补助。对新评定为3C、4C、5C级旅居车自驾车营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新建并评定为3S、4S、5S级滑雪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建并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旅游团队奖补方面,针对组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等进行奖补,以每列专列团队或每趟包机不少于一定人数,按照人数以及游客游览达到一定要求的,依据相应的补助标准对组织该团队的旅游企业进行奖补。对于组织大型团队达到一定数量的旅游企业或机构将按照标准给予奖补,对于组织淡季游的旅游企业或机构达到要求的将给予奖补。
此外,还将对在克拉玛依举办演艺演出、大型文旅活动等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补,对旅游企业加强人才培训、推进文创产品研发、入驻市级(含)以上园区等进行奖补。(黄霄雯 思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