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第04版:旅游报04版

高明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时间表

高明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时间为2021年至2023年8月,共分为4个阶段进行。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域旅游创建的主要指标基本达到有关验收标准;到2023年5月底,全域旅游创建的主要指标全部达到有关验收标准。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月至9月。高明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区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

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推进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佳的任务单位,要求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3年1月至5月。按照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求,全区各镇(街道)、部门做好各项指标整改落实工作,在相关时间节点内未落实完成的镇(街道)、部门,对主要负责领导进行问责。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3年6月至8月。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上级部门验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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