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帮扶政策和扶持机制,为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支持条件;旅游企业也要练好内功、强筋壮骨,依靠自身发展和创新能力克服困难,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生存和发展之路
□ 特约评论员 王德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行业恢复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完善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企业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要注意加强动态监管和信用监管,对未按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旅行社,以及政策期满后未按要求补足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已经开展保证金试点的地区要制订完备的预案,精准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保证金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的作用不能减弱。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领域的政策性扶持。《通知》的发布旨在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行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为旅游行业恢复发展保存基础力量。笔者认为,应从两个角度来研究和推动政策落地,让政策红利在帮助旅行社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中真正发挥积极作用。
从政府和主管部门层面,要以落实好《通知》为契机,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创新帮扶手段,努力帮助旅游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出台了系列的减费、降税、金融支持等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生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由于局部性的疫情散发时有发生,部分地区旅游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旅行社行业,组团和地接业务大幅度减少,甚至许多旅行社企业长期无正常业务,成为受影响最直接、最严重的领域之一。目前,全国有4万多家旅行社和上百万旅行社企业员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员工的生活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更多的关注、关心。
有关部门应研究出台更加系统性的帮助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政府救济+政策帮扶+市场启动”一体化政策工具箱,让企业经历较长的困难期后依然能够保存“复燃”的“底火”,保存和稳定好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力量。
从旅游企业层面,要充分利用好《通知》及其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各项政策,自力更生,创新求变。
疫情发生以来,旅游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理解与帮助,但从企业自身发展角度看,最关键的还是要靠自身努力。
许多旅游企业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开拓新增长点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成功的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旅游企业更要做好长远打算:
一要充分研究和利用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的帮助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各项政策,让政策红利在旅游企业克服困难和恢复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立足眼下、着眼长久。本次《通知》延长“保证金”暂退时间是主管部门从疫情防控形势和旅行社企业的实际困难出发,为旅游企业纾困解难出台的一条切合实际的帮扶政策,对于大多数旅行社企业来说,“保证金”可能是企业“最后的家底”,这笔钱怎么用、用到哪、用完了怎么办?这些问题还需要企业的决策者们深思熟虑、未雨绸缪,特别是要做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等工作,以打持久战的心态和精神努力维持企业正常运营。
三要根据疫情的影响和旅游消费者的需要,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在跨省团队游、长线游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积极开发本地游产品和市场,探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有安全保障、特色鲜明,适合本地休闲、度假、康养、体验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服务,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探索新的增长点、开拓新的路径。
总之,在旅游行业遭遇前所未有困境的特殊时期,旅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救济,更需要旅游企业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潜力,通过创新产品与服务进行自救和自谋发展。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以《通知》为示范和引导,进一步创新帮扶政策和扶持机制,为旅游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支持条件;旅游企业也要练好内功、强筋壮骨,依靠自身发展和创新能力克服困难,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生存和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