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8日
第02版:旅游报02版

《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

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

本报讯(记者 沈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等二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分领域培育劳务品牌。大力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打造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

《意见》指出,劳务品牌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要围绕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强化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实现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健全劳务品牌建设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从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加速劳务品牌壮大升级3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此外,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地要推动建立政府部署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推出劳务品牌文化体验活动,结合文化和旅游产业打造劳务品牌非遗工坊、劳务品牌文化体验馆(街、商圈)。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劳务品牌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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