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7日
第03版:旅游报03版

立法保护文化名城 留住城市文化之魂

□ 吴玲

近日,遵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相关程序,该《条例》将在报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施行。这意味着,遵义历史文化名城将获得立法保护。

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遵义不仅有辉煌的红色文化,还有屹立于世界文化遗产之林的播州土司文化,更有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让遵义这座红色城市充满了魅力。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加之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守住文化之根、留住城市之魂。历史文化名城,镌刻着一个民族千百年的记忆,延续着历史的经脉,存储着不可再生的人文生态。历史文化名城,不仅仅是单体建筑的简单集合,也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立交桥、高架路的交相辉映,它还应该是活生生存留于城市空间和时间中的岁月痕迹、文化积淀,是一个民族赓续绵延的记忆载体。

历史文化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承载着城市的过去,彰显了城市特色风貌,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文化积淀与源源不绝的滋养。历史文化名城,它恰似一股从远古吹向未来的心灵之风。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内涵、优秀的传统风貌、独特的人文景观,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板块”。因此,每个时代都要在城市建设中留下自己的“年轮”,保存城市的记忆,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需要。

延续千年文脉、守护历史文化之魂。历史文化名城,是几千年来创造的灿烂文化瑰宝,是我们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遗产。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包括历史遗产保护在内的文化保护程度。保护好这些一旦破坏便不可再生的精神和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古建筑,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我们不能失去后才懂得珍惜,而是在珍惜中保护、在保护中珍惜,决不能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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