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9日
第01版:旅游报01版

优化治理体系 巩固整治成果

□ 杨劲松

近日,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突出问题,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

从短期看,当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增长向好趋势明显,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环境趋好。国内旅游正进入“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期。因此,有必要未雨绸缪,先行谋划准备,通过依法查办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案件,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序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建议强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通过高质量监管有效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稳步提升旅游者满意度;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市场主体进行创新,形成高质量旅游供给,以此引领和创造新的旅游需求。

从长期看,高质量是当前国家发展的关键词,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根本原则,也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包含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等内容,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旅游业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彰显的过程实际上是治理能力增强的过程,其关键是系统优化治理体系和切实提升治理能力。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的问题,或是长久以来的痼疾,比如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是新技术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比如,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社会自然人等未经许可,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组织旅游活动。这些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制度设计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协同要求较高,而且其规避监管、逃脱打击惩戒的变种层出不穷。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和易于匿名等特点也加大了监管难度。尽管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如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但在实际监管中,仍存在边界模糊、标准难以明确、法律依据适用不清晰和取证困难等问题。

为此,要全方位系统提升治理能力,形成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首先,在坚决贯彻专项整治行动路线图和时间表的基础上,突出系统性。将其看作一个不断演进创新的系统工程,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可参与性和相关方案的可延展性。从实施节奏看,既要有集中办案、以案施训和现场督办等监管方式的底线思维、暴风骤雨和大步疾行,杜绝“监管盲区”;也要有平常状态下的弹性灵活、润物无声和小步慢走。根据具体情况和技术条件,避免“一刀切”。突出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细化,明确参与主体,关注并回应其利益诉求,推动形成共识并落地。为参与部门、市场主体、游客、从业者和相关利益方提供易参与、易接受和易操作的方向指引和技术建议。比如,重视和关照导游等从业者的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其排忧解难;重视适老化改造,扩展老年群体知晓信息的渠道,提升其维权能力。

其次,以创新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效能。探索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探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优化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违法惩戒的政策措施。完善和创新旅游监管方式,探索形成监管合力和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再次,构建制度框架,催生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的高效技术手段,将监管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体检式”暗访评估、网络监测、集中检查等监管方式与现代技术的对接。探索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管的制度规则。构建、优化和丰富包含游客权益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在内的基础数据库和案例库,提升已有案例的指导性,为预警、评估和快速反应做好准备。

同时,要做好长期工作的思想准备,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关问题也无法在短期内完全解决,要做好面临繁难工作的准备。

(作者单位:中国旅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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