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靳畅)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3年底,其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和公共文化场馆。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以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等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易耗塑料制品(主要包括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浴液、剃须刀等)为重点,督促全省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和公共文化场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浙江将选取部分星级旅游饭店、品质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利用经济杠杆,切实推动源头减量;在文化和旅游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可降解制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抵制餐饮浪费,推动文化和旅游场馆增加回收设施、提高清运频次,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形成“源头减量—分类回收—清运处置”全链条管理模式。
《实施方案》强调,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将纳入A级旅游景区、品质饭店、等级民宿评定实施细则,切实推动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