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张壁古堡有1600多年历史,但声名大振不过是近10年的事。当地政府牵线,企业与古建携手,“文物认养”让这座曾经破落不堪的千年古堡重获新生,不仅成为知名景点,还入选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样的佳话在文物大省山西不止一个,它们向外界表明,为挽救濒危古建而探索出的“文物认养”模式,并非一条“死胡同”。
我国是文物大国,古建筑数量众多,这些古建筑存在年代久远,大多是砖木结构,容易发生火灾。大量散落民间的古建筑更是缺乏专人看护,而国家财力、人力难以将这些为数不少的古建筑全部保护好。让社会资本“认领”这些民间古建,让社会个人或企业在合理利用古建筑的同时也做好有效的维护与保养,可以减少财政压力,是一个多赢的结局。
几年前,山西一些县、区就开始尝试县保和民间古建筑进行社会认领这条新路,2017年,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认养”。山西探索出的“文物认养”模式值得肯定,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可见“文物认养”这条路没有走错。但也有一些“文物认养”出现了问题,成了“负面教材”。比如,有的认养主体“认而不养”,认养热度不高;而有的认养主体后续开发遇阻,继续认养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这暴露了“文物认养”政策还不够成熟,还存在短板,不能更好激发个人或企业的认养热情。
要让“文物认养”更好推行下去,更好发挥保护古建的作用,就要补齐“文物认养”政策的“短板”,更好激励个人或企业的认养热情,比如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认养者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减免或优惠等。
要肯定“文物认养”参与者的积极作用,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但也不能单纯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经营式”保护,以避免“文物认养”对文物带来破坏。如在对文物进行修复时,要尽可能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同时,保护民间古建筑也不能只有“文物认养”一种模式,要进行多元保护与开发,比如调动原始户主与居户自发保护文物建筑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文保部门要担好自身职责,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守好文物保护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