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使命任务,我们要将本次会议精神融入今后的创作、演出及人才培养中,继续传承和发展民族音乐,讲好中国故事。
一是进一步做实把思想性贯穿国有文艺院团创作的工作机制。国有文艺院团要凸显党的领导贯穿艺术创作生产全过程,最为突出的标志就是作品的思想性。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作品上狠下功夫,弘扬民乐这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文化自信。
二是要尊重艺术规律,激发创作活力。不同的艺术表演形式有不同的创演规律,今后的创作演出中要不断深化“民族音乐、国际表达、当代气质”的理念。要发挥民族乐器的特点和个性,体现有辨识度的中华美学特征,把握当代观众的欣赏心理,体现乐团人才方面的优势。每一种艺术形式的特点不尽相同,文艺院团要根据自身艺术表演特点,形成演出和创作规律,把继承和创新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要真正通过实践来找到一条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三是要把激发人才的活力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优秀的人才是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让每一位优秀的艺术人才都能够在乐团找到自身价值,并与乐团发展相结合,使他们与乐团一起正向良性发展。比如在表演人才方面,我们下一步将发展和完善老中青三个层面的人才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要重视激发事业属性院团中的市场属性。艺术演出市场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艺术院团当中有一部分工作是具有市场属性的,对这部分工作和人员的考核如果能够打破原有的事业单位的束缚,把效益和收入紧密结合起来,使之能够更灵活更有效地运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院团的市场活力。随着国家近两年不断加大对文化艺术的扶持,在“文艺大发展大繁荣”的社会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对文化事业的赞助和捐赠行列中。建议拓宽对文化事业赞助和捐赠的减免税政策,扩大受、赠双方税收优惠力度,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愿意而且能够便利地投入国有文艺院团和其他文化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