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为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近日发布《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旨在在总结前期非遗就业工坊(以下简称“非遗工坊”)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范围,全面推进非遗助力精准扶贫。
通知明确,各地要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支持国家级贫困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通知指出,推进非遗工坊工作,要摸清资源情况,明确项目抓手;设立非遗工坊,广泛吸纳就业;开展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育扶持非遗扶贫带头人;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积极引入高校、企业和行业组织等相关资源;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扩大社会影响。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成效跟踪和动态管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会同扶贫部门,适时开展非遗工坊建设评估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应予表扬、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责成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扶贫部门予以摘牌处理。
据了解,2018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一年以来,各重点支持地区陆续设立了156家非遗扶贫就业工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