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在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推广各地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本报特开设“全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经验交流”专栏,突出文旅消费、文旅融合、文旅新型业态、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产业投融资服务、产业国际合作等领域,交流各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为全国各地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摘要:近年来,山东省以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对于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超前谋划、创新机制,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着力做好“纳入”“拓展”“引领”三篇文章,大力激发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文化和旅游消费 创新机制 试点拓展
一、基本情况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决策部署,把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工作,创新机制、凝聚力量,整合资源、释放活力,多措并举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取得显著成效。在济南、青岛、淄博三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山东将促消费范围扩大到全省16个地市,全域促进文化消费,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文化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在全省利用现有文化产业园区、景区、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建设文化创意集市32家、文化消费集聚区38家、文化产品展销店(U+店)151家,推动传统文化消费业态向文化体验互动为主的新业态转变,建设了一批文化消费、旅游体验休闲的新地标。组织举办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全省联动,财政资金直补文化和旅游消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直接带动文化和旅游消费9.48亿元,打造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的山东品牌。
二、主要做法
在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形成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机制,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文章。
(一)做好“纳入”文章,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工作纳入全省发展大局
文化和旅游消费对于促进产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文化旅游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总结文化消费试点经验,组织开展深入调研,超前研究谋划,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工作措施,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由部门主推提升到省委、省政府主抓。一是推动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工程。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明确提出打造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精品旅游产业在内的“十强产业”,把实施“文化消费促进工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指标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培育文化消费”等工作内容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相关工作,强调开展文化消费促进行动是推动山东由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文化大省向消费大省转变的有力抓手,是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对在全省动员部署、落实财政资金、建设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推动纳入全省发展规划。结合正在编制的《山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把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列为重要内容,从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跨界融合、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以及强化保障等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各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
(二)做好“拓展”文章,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拓展到全省
开展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根本意义,是在局部试点探索后,取得成功的实践经验并普及推广,实现由点到面、由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普遍的全面发展。因此,山东着力在总结推广好的试点经验上做文章,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拓展到了全省。一是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由地市一级拓展到省市县乡村五级,由“小文化”拓展到一二三产业的大文化领域。从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20余个省直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全省各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从工作措施上,在全省开展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及时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组织研究制定评定标准,在全省部署开展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评定。从工作考核上,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参照试点标准抓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并列入考核。二是落实财政经费。推动省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文化和旅游消费引导,全省16市也全部落实了500万元-3500万元不等的财政经费。试点城市中,济南落实3321万元,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文化惠民服务平台;青岛落实2500万元,实施了“文化惠民一卡通”项目;淄博落实2500万元,搭建“e文齐韵”试点平台,采取积分激励和资金补贴并行促进文化消费。三是在全省发动开展一系列影响力大、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围绕促进文化消费,组织举办了“泉城之夜”“国际时尚节”“文化惠民嘉年华”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潮不息、热点不断。
(三)做好“引领”文章,充分发挥重要活动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创新举办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通过财政资金直补消费者,引导文化消费,培养消费习惯。经过几年来的培育,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已经成为全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品牌活动。2019年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围绕引导和扩大消费,又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整合全省优质资源,推出更多文化旅游活动和消费选择;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总额达1.5亿元,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1.12亿元,同比增长19%;建设完善了线上云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统计应用;打通了线上线下一体渠道,选取重点活动现场发放消费券,提升消费的参与性、舒适性和便捷性。据统计,第三届消费季签约企业1394家,举办各类活动28320项、14.6万场次,参与人数3.76亿人次,直接带动消费5.78亿元,间接带动101.4亿元,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拉动效果明显。二是繁荣发展夜间旅游,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集中打造一批夜间旅游项目、景区和产品,推动各市及重点县至少形成1-2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推动各级政府将发展夜间旅游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旅游发展相关资金,对夜间旅游项目给予补助。三是充分挖掘淡季消费潜力,筹划开展“冬游齐鲁·好客山东惠民季”活动。组织各地开发推出赏雪赏泉、博物寻宝、研学养心、体育康养等一系列冬游项目和产品,组织开展好客山东贺年会、美食嘉年华、冬季旅游产品特卖会等一批节事、主题活动;联合景区、文化演出企业单位以及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折扣销售、让利惠民,并与中国银联以及主流线上旅游公司合作开展惠民活动。
三、经验启示
(一)坚持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相结合
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是一项经济活动,必须用好“两只手”。一只手,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和旅游企业、商户积极参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只手,着力发挥好政府的促进推动作用,将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定政策、完善机制、落实经费、优化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引导消费行为。
(二)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一方面,突出“消费”主题,把经济效益作为重要指标,围绕消费深做文章,努力使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推动力。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不仅在需求端引导,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消费便捷化水平,也在供给端发力,优化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积极调整与文化旅游消费不够匹配的产业结构。另一方面,认真把握“惠民”要求,注重社会效益,广泛组织开展企业让利展销和公益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文化旅游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持消费活动和机制建设相促进
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是必要的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长效机制。山东着力构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杠杆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引导机制、以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的供需对接机制、以融媒体宣传为主力的社会舆论引导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走出了一条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山东路子”。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