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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旅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10月8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进一步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将持续开展“厦门文旅消费季”活动,依托线上平台发放2000万元文旅消费优惠券,促进全市旅游业恢复发展。

《通知》提出,将加大奖补力度,鼓励招徕游客。对厦门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览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按照住宿1到3晚分别给予30元至50元/间夜补助,最多补3天,单个旅行社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惠民促销,鼓励宾馆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推出优惠产品。

《通知》提出,为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而暂时退还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可延迟至2022年2月5日前缴交;举办“2021冬日暖阳旅游嘉年华”大型推广活动等,免费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品集中宣传推介;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旅行社、宾馆饭店和景区景点开展专题线上线下培训。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更多涉旅企业扶持政策,市区协同共促企业发展。